什麼是企業的合併者或組織者?

有限責任公司的公司和組織者的合併者

當一個企業(一家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在一個國家正式註冊時,需要某些信息。 這些信息因州而異,但許多州在其註冊過程中都要求披露負責正式成立組織的人員的姓名。

對於一個公司,這個人被稱為合併者。 對於LLC來說,這個人被稱為組織者。

本文討論了合併者或組織者的立場。 這兩個職位是相似的,但我們從一家公司的合併者開始,每次都會採取一個職位。

什麼是合併者?

合併者是負責設立公司的人。 合夥人簽署公司章程並將其註冊到公司註冊的國家,並提交公司正式註冊並獲得國家認可的任何其他公司文件。

合併者的其他職責可能包括:

有時候,合併者在完成所需的簽名和確認後辭職。

誰可以作為一個合併者?

合併者可以但不一定是律師。 指定為合併者的人員在公司章程中列出,因此如有必要,他或她可能會與州聯繫。

合併者可以是股東,董事(董事會成員)或董事(總裁,司庫,秘書)。 由於此人代表公司行事,正在簽署法律文件,因此他或她應有權代表公司行事。

一旦公司在國家註冊,合併者就沒有正式的職責。

一些州要求合併者年滿18歲。 通常情況下,合併者將在文件歸檔後辭職。

為什麼一個合併者重要?

有些州要求組織者的原因有兩個:

什麼是組織者?

組織者是與合併者俱有相同職能的人,僅限於有限責任公司(LLC)。 在這種情況下,組織者會:

儘管所有州都要求組織者(有人簽署文件),但並非所有美國州都需要簽署組織者。 關於組織章程。 一些有組織者簽署LLC形成文件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