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疏忽? 法律制度如何處理疏忽?
解釋疏忽的最佳方式是一些例子:
- 如果你不能在你的辦公室修理屋頂,並且客戶進來,屋頂失效,造成傷害,這是你的疏忽。
- 如果你僱用了一名僱員並且未能做一個背景調查並且僱員傷害了某人,你可能會遭受疏忽的招聘投訴。
- 如果你退出車道而不看,而你又回到某人身邊,那就是疏忽駕駛。
疏忽並不是在做一些合理的人會說的事情,而是讓別人受到傷害。 在法庭上通過民事或刑事訴訟來決定是否存在疏忽。
從法律意義上講,疏忽是一種普通法概念,其中包括未能履行合理謹慎義務的責任或以與其他合理的人應該如何行事的方式行事。 布萊克的“法律詞典”稱,疏忽是“未能行使合理審慎的人在類似情況下行使的謹慎標準。”
疏忽條件
為了在法庭上證明疏忽,必須滿足四個條件:
- 必須明確的是有義務採取行動
- 必須證明, 行動責任失敗
- 必須證明,這種失敗是最接近的(直接)原因
- 必須證明造成傷害 。 (沒有傷害,沒有犯規,可以這麼說。)
陳述這個概念的另一種方式是說個人未能履行保護他人免受傷害的責任。
例如,在上述第二種情況下,企業主有責任確保辦公室對顧客安全。
如果業主不能確保辦公室的安全,而他的失敗是造成他人傷害的原因 ,那就是疏忽。
如果這四點中的任何一點不能被證明,那麼疏忽就不存在。 例如,雖然可能造成傷害,但如果沒有義務採取行動,則不會有疏忽。 或者,如果可以證明行為的義務與傷害無關(即傷害不是造成傷害的原因),則不能收取疏忽。
護理標準取決於情況
護理定義的標準涉及合理的人在特定情況下會進行的護理程度。 護理標準的概念是基於“合理的人”標準,其根據情況而變化。 例如,一名普通人在醫療急救情況下的合理程度對於堅持更高標準的醫生來說是不合理的。
醫療事故作為疏忽的一種形式
醫療事故只是疏忽和更高的護理標準。 例如,如果醫生傷害病人,她有許可證並且保持更高的標準。
對疏忽的抗辯
- 疏忽的一項抗辯是共同過失; 另一方也有義務採取行動。 在這種情況下,雙方的疏忽是在他們之間考慮和分攤的。 如果某人喝醉了,超速行駛,損害別人的汽車可能被認為是80%,但如果另一方對此造成損害(由於未能停在停車標誌上),他們的部分費用可能是20%。
- 另一個防禦是風險承擔。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你自願暴露自己的風險,你至少有一部分是錯誤的。 例如,如果您購買滑雪場門票,您會承擔受傷的風險,因為您應該知道滑雪是一項危險的運動。 當然,如果度假村的所有者不能維護設備,你不能承擔這種風險。
賠償協議和疏忽
一些企業在合同中包含賠償協議 ,以防止疏忽索賠。 賠償協議包括“保持無害”的語言,並表示該業務不會因其行為而被疏忽。 但是這種語言並不能防止疏忽的訴訟,如果這是語言的唯一目的,最好不要簽署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