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賠償還包括一項諒解,即受害方有權要求賠償或賠償有責任的人的損失或損害。
- 賠償也可以指對另一方的行為造成的損失或損害的賠償
- 賠償也可以被描述為法律免除損失或損害賠償,例如合同中的賠償條款。
將使用賠償協議的業務類型
有賠償協議的企業最常見的案例正在建設之中。 但與員工的任何業務都可能希望這些員工簽署賠償協議,以防止員工訴訟。 汽車租賃公司還使用賠償協議來防止涉及租車司機的事故提起訴訟。
賠償協議和危險活動
向公眾提供有些危險活動的企業(滑雪,滑翔傘,遊樂園遊樂設施)要求公眾簽署賠償協議,以免在事故發生時承擔責任。
事實上,如果發現業務疏忽(設備故障,維護不善),受傷的個人仍然對公司提出索賠。
賠償協議(有時稱為“持有無害協議”)可以是合同或合同的一部分,在這些情況下,賠償協議是合同語言,用於賠償(無害)合同當事方之一,可能會對對方造成損害。
賠償協議的例子
- 狗舍可能希望與寵物主人簽訂合同中的賠償協議,以防止犬舍因其擁有者的寵物對其他寵物造成的損害而被起訴。 在這種情況下,寵物主人被要求賠償犬舍所有者(將狗窩所有者無害)給寵物造成的損失。
- 知識產權許可協議中經常出現賠償條款。
- 在另一個一般的例子中,房東可能會要求租客在租賃協議中籤署“無害”條款,同意房東不承擔因租客疏忽而造成的損失。
在這些情況和其他許多情況下,甲方必須被說服簽署合同,這可能會導致他或她被起訴。 因此,乙方被要求賠償甲方,所以合同可以簽字。
賠償協議的類型
賠償協議通常在建築合同中發現。 在這種情況下,有幾種類型:
- 在所有損失都歸於分包商的建築合同中,廣義賠償協議也被稱為“無過失”協議。 許多州已經宣布這種賠償協議是非法的。
- 有限的賠償協議規定分包商支付因分包商自己的疏忽而造成的所有損失。 這種賠償協議仍然給分包商帶來沉重的負擔。
- 比較形式的協議或條款是基於普通法原則的,即疏忽是基於行為人完全控制的行為。
賠償協議的典型部分
賠償協議的具體形式因國家法律而異。 這是您可能會在賠償協議中找到的一般概述。 將描述雙方:
- 被補償人 - 要保護的人
- 賠償人 - 承諾(保證)以最大限度地減少對受害人的傷害的人
該協議可能會描述將用於確保協議的對價(通常為一筆款項)。 該協議將說明被保險人將被無害化的具體條款 。 這是相當複雜的法律語言。
將描述協議的排除情況。 一種常見的排除是受害人的疏忽或過失。
也就是說,如果被告可以被證明是疏忽的,賠償不起作用(被賠償人有過錯,可以被起訴)。
將描述索賠過程,包括何時必須提交索賠以及索賠的限額。 協議將規定誰有舉證責任; 通常,賠償人必須證明索賠不恰當。 這些是賠償協議的主要部分,主要是程序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