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健法雇主報告要求

表格W-2報告,表格1095-C及更多

新的醫療保健法(Affordable Care Act(ACA))包含了與雇主向僱員報告相關的若干條款。

“可負擔醫療法”(ACA)的條款複雜而詳細,對這些報告有稅務後果。 雇主應在作出任何決定或發出任何報告之前,與稅務或法律顧問審核他們對需求的理解。

報告所有雇主的要求

表格W-2向員工報告福利成本

ACA“要求雇主報告雇主贊助的團體健康計劃下的保險費用。” 從2011年納稅年度開始,雇主最初需要在員工的W-2上報告“適用雇主贊助的保險範圍”的“總成本”。

國稅局關於這一報告要求的最新信息(截至2014年11月)是:“對於2012日曆年和未來年份,雇主通常需要報告W-2表格提供的健康福利成本。” 這項規定適用於“所有提供”雇主贊助的適用範圍“的雇主”....

國稅局也這樣說

...上一個日曆年雇主提交的表格W-2少於250個(例如,雇主提交的2012年表格W-2少於250份(意指2012日曆年的表格W-2,通常與SSA一起提交)在2013年初)將不需要報告2013年表格W-2(通常在2014年初向SSA提交)的保險費用。

員工的W-2必須報告什麼?

W-2報告必須包含在每位員工的W-2表格中,使用代碼DD - 雇主贊助的醫療保險費用。 報告時,請包括您可能支付的任何醫療,牙科和視力保險的價值。

這份W-2報告中的計算和內容很複雜,詳細內容仍由國稅局製定。

在這個問題和答案頁面上閱讀國稅局關於這個報告要求的更多細節。

對大型雇主的報告要求

如果您的企業擁有50名或更多全職同等僱員,則您被視為“適用大型雇主”(ALE),用於舉報目的以及用於雇主共同責任的目的

全職員工平均每週工作至少30小時。

除上述所有雇主的報告要求外,ALE的報告要求如下:

1.向員工提供有關健康保險覆蓋範圍的聲明。 必須為表格1095-C上的每位員工填寫此聲明並向IRS報告。 在IRS頁面上查看更多關於此要求的信息。

2.如果您的企業自行確保其醫療保健計劃,則必須向國稅局提供有關此保險範圍的聲明。 在IRS頁面閱讀更多關於此聲明。

這些報告要求何時生效?

ALE所需的信息必須從2015年開始提供,並且報告必須在2016年提交。雇主可以在2015年自願報告2014年的信息,但不需要此報告。

何時必須提供報告?

2015年的信息回報必須在2016年1月底之前提供給員工,並在2016年2月底之前提供給IRS以及送達表格。請注意,這些截止日期與W-2表格除了W-2表格必須提交給社會保障局,而1095表格則必須提交給IRS)。

未來幾年的報告截止日期相同。

免責聲明:有關“平價醫療法案”對雇主要求的信息是複雜的,生效日期和過渡救濟令人困惑並且不斷變化,每個業務情況都是獨一無二的。 在實施任何這些報告要求之前,務必與您的稅務,保險和法律顧問核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