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健法要求和Repoting
對於小雇主
僱用少於25名全職當量(FTE)員工的企業可能有資格獲得小企業醫療保健稅收抵免 為員工提供醫療保險。
首先,您必須確定全職等值員工(FTE)的數量,包括每個兼職員工佔全職員工的百分比。 然後,基於單人費率,您必須至少為您的部分員工支付50%的醫療保險費用,並且您必須支付年均工資低於5萬美元的費用。 如果您符合所有這些資格條件,您必須申請IRS表格8941(PDF)才能在您提交營業稅申報表時獲得稅收抵免 。
僱員少於50人的小型企業有資格通過州或聯邦保險交易所為僱員購買健康保險 。
對於較大的雇主
影響較大雇主的“平價醫療法”的主要規定是雇主共同責任授權。 根據這一規定,較大的雇主必須為員工或面子提供負擔得起的醫療保險
- 擁有50至99名員工的雇主在2016年之前不必遵守規定
- 擁有100名或更多員工的雇主不必向所有員工提供保險; 他們必須在2015年為全職員工提供70%的覆蓋率,在2016年及以後提供95%的覆蓋率,以避免稅收處罰。
雇主授權如何工作:
醫療保健法並沒有“規定”較大的雇主為員工提供醫療保健,但從2014年開始,法律對擁有超過50名員工的企業實施處罰,這些僱員沒有向員工提供“負擔得起”的醫療保健服務。
以下是這部分法律的細節:
- 自2015年1月1日起,必須提供健康保險並且不提供足夠健康保險的大型企業(擁有50名或更多全職工作人員的企業)將需要支付評估費用,如果他們的員工獲得保費稅抵免以購買自己的保險。 這些評估將抵消這些稅收抵免的部分成本。 對於不提供保險的大型雇主的評估,在公司前30名工作人員之外,每名全職員工將獲得2000美元的評估。
- 被視為“負擔得起”時,雇主提供的醫療保險必須支付至少60%的醫療保健費用,員工不得被迫支付其家庭收入的9.5%以上(扣除和調整前)為雇主提供的覆蓋面。 關於雇主應該如何知道“家庭收入”的問題尚未解決。
- 如果企業未能提供任何保險或承保範圍被認為不可承受,則每名工人的處罰金額為2,000美元,但前30名工人不在計算範圍內。
最低可接受的保健計劃
為避免對大型企業施加的懲罰,他們為員工提供的健康計劃必須符合最低可接受的要求。
美國衛生和人類服務部(HHS)在其healthcare.gov網站上)描述了一套“全套物品和服務,稱為”基本健康效益“。
報告要求
較大的雇主(超過50名僱員還必須提交關於他們為員工提供的醫療保險報告的報告,同時向國稅局和僱員提供報稅副本,員工報告的目的是讓員工表明他們有健康護理覆蓋面。
欲了解更多有關“平價醫療法”如何影響您的小型企業的信息,請訪問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 Healthcare.gov網站: https : //www.healthcare.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