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S公司的7個神話 - 解釋

S公司是一個強大的工具,可以幫助小企業主組建一家公司,降低風險水平,並且不存在對商業利潤徵收雙重徵稅的弊端。 根據2006年眾議院小組委員會的報告,“S公司允許小型密集企業承擔有限責任和單一稅收 。”

雖然S公司已經有近60年的歷史,但這種商業類型仍然令人困惑。

這篇文章清除了一些關於S公司的誤解。

S Corp神話#1 - 在“S公司”或“S公司”一詞中,S代表“小企業”。

這是一種流行的誤解。 S公司是1958年由法律創立的,是公司的子集,而不是單獨的業務實體。 他們有時被稱為“Sub-S公司”,參考國內稅收法典第1章第S節。

S Corp神話#2 - S公司的組建方式與常規公司相同。

S公司是一種類型的公司,但它不是像公司一樣形成的。 首先形成公司,然後由子公司選擇子S稅地位。 S Corp的成立分兩個步驟:

1.首先,以通常的方式組建公司(稱為“ 公司 ”),方法是向公司註冊公司並提交其他文件,包括公司章程 ,其中描述公司將如何運營。

那麼必須向國稅局提交一份S公司選舉表格 。 你必須提交表格2553進行這次選舉。

S Corp神話3# - 任何小型企業都可以組建S公司。

希望提交S公司選舉的公司有特定的要求和限制。 公司必須是國內公司,其股東不得超過100人,只有一類股票,並且不能是幾家不合格的公司之一。

還有其他要求; 在決定S公司之前,請諮詢律師。

S Corp神話#4 - 公司成立後的任何時間都可以進行S公司選舉。

國稅局要求在選舉生效的納稅年度開始後不超過兩個月和十五天之內提交分會S選舉。 對於初創企業來說,這意味著企業的第一年。

S Corp神話#5 - S公司的工作方式與LLC的稅務目的相同。

S公司和LLC在這方面是相似的,它們是減少企業責任的方式,也是所得稅支付的方式。 他們的結構也是一樣的,有董事會和股東。

作為商業實體的公司對企業的淨收入繳納所得稅 。 另一方面,S公司通過所有者(股東) 繳納所得稅

業主繳稅的過程對於公司和S公司來說工作方式不同。 公司繳納自己的稅款,如果他們在公司工作,他們可能會根據他們收到的股息或他們的工作收入徵稅。

S公司所有者的徵稅方式與合夥人和LLC所有者的合夥人類似。 根據業主之間的協議,將業務的淨收入或虧損轉嫁給業主。

這個稅是在個人所有者的所得稅上報的。 每個所有者都提交一份附表K-1,顯示他或她在淨收入中的份額。 這筆收入被添加到所有者的個人納稅申報表中。

S Corp神話#6 - S公司所有者可以避免自僱稅。

確實,S公司所有者不需要支付自僱稅,但如果他們在公司工作,他們無法避免FICA稅。 自僱稅是企業主為社會保險和醫療保險繳納的稅款。 它們相當於FICA稅收 ,由員工和雇主共享。

在公司工作的S公司所有者是員工,必須支付FICA稅。 S公司所有者也必須付給自己合理的薪水。

S Corp神話#7 - S公司所有者可以避免雙重徵稅。

這個神話是真的; S公司所有者不必支付雙重稅; 這是S公司地位的主要好處之一

公司股東的雙重徵稅是公司繳納所得稅的結果,然後是股東按照他們收到的股息繳納所得稅。 由於S公司不作為商業實體繳納所得稅,業主可以避免雙重徵稅問題。 S公司所有者僅以個人身份納稅; S公司沒有分紅。

免責聲明。 本文中的信息不應被視為法律建議,也不應被視為依賴。 作者對此信息的完整性或準確性沒有任何要求。 聯邦和州的法規經常變化,每個企業的情況都是獨一無二的。 在您作出任何稅務或法律決定之前,請諮詢您的稅務專業人士和您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