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種情況下,帶給買方的代理人實際上是作為上市經紀人的子代理人為賣方工作的。 這一點很重要, 因為與買方合作的代理商實際上對賣方而不是買方負有信義義務 。
這種做法在大多數州都是死的,因為買方代理變得越來越普遍,而且買方需要一位代言人來代表他們在交易中的利益。 此外, 由於上市經紀人及其賣家客戶對子代理人的行為,錯誤和遺漏負有責任,這在當今大多數房地產市場中並不是理想的情況。
更新:行業中的代表現狀
房地產法律是特定國家的,並且有不同的法規和慣例的口袋。 在一些地區,律師仍以交易為例。 然而,我在這裡要談論的大部分內容就是我們這些日子在許多州實踐的方式。
次級任務根本就不再那麼重要。 上市經紀人不是賣方的代理人,買方也不是由對賣方負責的人代表。 我們來看一下表示的一些變體。
大多數州都要求向客戶或潛在客戶披露某種形式的信息,告訴他們如何在房地產交易中代表他們。 確保你了解你的國家的規則以及你作為他們代表的各種方式。 您對客戶的責任和義務將根據您合同約定的代表類型而有很大差異。
賣方代理或買方代理
你實際上是一個真正的代理人,而且在許多國家,這必須以書面形式明確規定。 您對賣方或買方客戶有信託義務:
- 忠誠度:您必須完全為您的客戶的最佳利益採取行動。 沒有其他利益可以優先考慮,包括經紀人或代理人的任何利益。
- 保密性:您和您的客戶之間的所有保密通信以及機密信息必須永久保密。 法院命令存在例外情況。
- 披露:您有責任向您的買家透露任何關於交易或財產的重要性質。
- 服從:你不能做任何違法的事情,但如果這是合法的,並且你被客戶指示去做某件事,那麼你應該這樣做。
- 合理的關懷:採取專業的方式為客戶完成所有工作,並希望您以合理的關懷以高度專業的方式履行職責。
- 會計:對客戶委託給您的所有金錢或其他有價物品進行適當核算。
交易經紀人或協助人
由於目前代理關係很少,大多數經紀人和代理商都充當交易經紀人或交易促進者。
您不是代理人,並且不需要信託義務。 實際上,無論如何,你都會提供相同的忠誠度,合理的關懷,披露和會計。 當你是一名代理人時,你只是沒有達到與標準一樣高的標準。
替代責任
我在市場上有許多律師作為買家,我可以告訴你,他們從來不想讓我擔任他們的代理人。 你看,代理商和客戶在某些方面被認為是一體的。 這是一種優越的關係,客戶實際上可能因為錯誤的代理人而陷入法律糾紛。
你看,代理責任是客戶對代理人的行為承擔責任。 假設沒有任何欺詐行為,但代理人犯了重大錯誤,客戶將被追究責任。 你可以看到為什麼律師不想為房地產經紀人可能犯的錯誤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