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統一商法(UCC)

UCC發布是為了協調交易規則

優化供應鏈。 獲取圖像

介紹

“統一商法典”(UCC)於1952年出版,其主要目的是協調與商業法和商法有關的九個交易領域中的每一個的規則。

自首次發布以來進行了多次修訂後,代碼中沒有十個不同的區域,還有一段關於代碼的一般規定。

UCC花了十年的時間寫下來,這本身並不是一部法律,而是在五十個州應該採納的法律建議。

當一個州採用UCC時,它就是該州法規的一部分,儘管一些州對原有的UCC進行了修改。

UCC已被所有五十個州的關島,波多黎各,美屬維爾京群島和哥倫比亞特區採用。

統一商法典的條款

UCC適用於買方和賣方之間的大多數交易,因此購買專業人員對UCC有基本的了解很重要。 但是,應該清楚的是,在採購中還有其他適用於採購的法律,例如:

每個UCC交易領域的規則被分組為稱為文章的單獨部分。 截至2011年,UCC所包含的十一種交易類型為: -

  1. 一般規定(第1條) - 這裡描述了UCC所有文章的一般定義和解釋原則。
  1. 銷售(修訂後的第2條) - 本條管理貨物銷售合同。 對於採購專業人員來說,第2條最重要的方面是它不涉及涉及服務合同或房地產銷售的交易。
  2. 租賃(修訂後的第2A條) - 本條款描述了貨物租賃。 它於1987年加入,並於1990年修改。該條描述了一項真正的租賃,即出租人在一段固定的時間內將貨物交給承租人並有權使用該物品以換取租金,但該物業的所有權仍然存在出租人。 本文還描述了融資租賃,即出租人不是租賃貨物的基本供應商,而是租賃商品作為向供應商購買貨款的手段的租賃。
  1. 票據票據(修訂後的第3條) - 本文著眼於可轉讓票據,它可以是我們熟知的支票,也可以是票據,可以是傳統的票據。 草稿是從一個人到另一個人向第三個人付款的命令。 一張紙條是製造商承諾付款和另一個人之間債務的證據。
  2. 銀行存款和收款(修改後的第4條) - 本文將審查有關支票的規則。 銀行業務流程和物理檢查是日常商業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 如果沒有支票和銀行賬戶,事實上不會發生任何事情。
  3. 資金轉移(第4A條) - 這篇文章創建於1989年,當時電子銀行業務是處理業務支付的方式。 1989年,電子銀行業務的日均收入為1萬億美元。 本文確定了發件人和收款銀行的規則。
  4. 信用證(修訂後的第5條) - 這被描述為支付工具,即發卡機構向受益人承擔的責任,代表申請人獲得支付的個人,信用延長的個人由發行人。 付款將要求提交一份文件,通常是代表受益人向發行人提交的草稿。
  1. 批量銷售(經修訂的第6條) - 本文為向庫存商品的企業的債權人提供保護。 這些企業的債權人很容易受到批量銷售的影響,企業在正常業務過程之外將全部或大部分庫存出售給單一買家,然後企業主隨著收益逃離。
  2. 所有權文件(經修訂的第7條) - 本條涉及倉單, 提單和其他所有權文件。 這篇文章的問題是貨物在儲存或運輸過程中的所有權轉移。 本文中的主要文件是倉庫一側的倉庫員收據以及承運人一方的提單。
  3. 投資證券(修訂後的第8條) - 本條款管理投資證券的轉讓。 這包括股票,債券,共同基金份額和有限合夥股份。
  1. 擔保交易(經修訂的第9條) - 本條規定了關於將債務與債務人的個人財產中的債權相聯繫的除融資租賃以外的任何交易的規則。 如果債務人違約,債權人可收回並出售財產以償還債務。

由The Balance的物流和供應鏈專家Gary Marion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