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奈爾大學法律信息研究所將管轄權分為三個部分:對該人是否有管轄權,對主題是否具有管轄權,以及是否有司法管轄權來提出所要求的具體判決。
主題與人的管轄權
在審議法律案件時,首要問題之一涉及何時會審理案件; 也就是說,必須決定管轄權問題。 法律案件的管轄權取決於個人管轄權和主體管轄權。 主題事項在先。
為了有權審理案件,法院必須對此事件擁有管轄權和人身管轄權。 例如, 企業破產案件只能在破產法庭進行審理,但所涉人員的所在地確定了審理案件的具體破產法庭。 其他主題很重要的案例是移民案件和專利糾紛; 都必須在聯邦法院審理。
管轄權的例子
個人管轄權基於當事人(通常是被告)的居住地或擁有財產或做生意的地點; 這些通常是州法院的問題。
大多數州承認個人管轄權的居住地和商業地點。
對於涉及在線供應商的案例,可以使用“最小聯繫人”的概念。 在這些情況下,如果一個人或企業在州內具有“最低限度的接觸”,那麼該州就可以擁有管轄權。 因此,如果一家網上供應商是俄亥俄州公民,但企業接受印第安納州某個人的訂單,那麼該供應商可以說在印第安納州有“最小的聯繫”,印第安納州可以有管轄權,特別是如果客戶是在印第安納州。
在離婚案件中的監護權糾紛中,包括祖父母訪問,訴訟將在離婚原始狀態下提起訴訟; 孩子的“家鄉”。
在涉及軍人的離婚案件中,最多可以有三個司法管轄區:軍人的合法居住地; 配偶的合法居所; 以及服務人員所在的狀態。
對金錢索賠的管轄權
管轄權還涉及有爭議的金額。 例如, 小額賠償法院僅限於審理只涉及少量金錢的案件; 每個州確定小額賠償案件的金額上限。
如果案件被提交給既沒有管轄權也沒有個人管轄權的法院審理案件,據說法院“缺乏管轄權”。 該案件需要在另一個法院進行審理,該法院對此事具有管轄權。
即使涉及的人或企業位於另一個州,也可以在財產所有權的情況下使用個人管轄權。 在這些情況下,索賠應與有爭議的財產有關。 如果該訴訟與財產無關,則該財產不能用於確定管轄權。
聯邦與州管轄權的區別
大多數案件在州法院審理,但聯邦法院對9種不同類型的案件擁有管轄權:
- 根據美國憲法產生的案件; 即在其基地有憲法問題的案件
- 根據美國聯邦法律和條約產生的案件
- 大使和公共部長
- 兩個或更多州之間的糾紛
- 海軍部法律和
- 破產案件。
美國稅務法院也審理涉及美國國稅局和聯邦稅收的案件,涉及國家稅收的案件則由州稅務法院審理。
最高法院的管轄權
人們經常說,“我一路走到最高法院”,但這到底意味著什麼? 最高法院的管轄權比你想像的更有限。 美國憲法對具體案件進行司法審查。
詳細了解最高法院的管轄權。
其他類型的管轄權
某些類型的管轄權:
- 上訴管轄權 :法院審理上訴並修改或推翻以前法院裁決的權力。 例如,最高法院是上訴程序中的最終上訴法院。
- 同時管轄權:由同一主題和同一領土內的多個法院同時行使管轄權。 當事人可以選擇在哪個司法管轄區提起訴訟。
- 聯邦管轄權:聯邦法院審理案件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