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業的業務重組
第十一章企業破產是一種法律程序,企業可以宣布破產,但在監督下繼續經營企業。 這個過程被稱為“重組”,因為破產程序重組業務更加高效,並能夠支付業務的債權人。 這有點像為您的企業獲得“跳躍式開始”,為其帶來新生活。
第11章和其他類型破產的破產程序通過一個稱為破產法院的特殊法律體系(美國法院體系的一部分)進行。 它在美國法院網站的巡迴法庭系統下。
第十一章商業債務發生了什麼?
當一家企業提交第11章破產時,債務人就成了所謂的“持有債務人”。 也就是說,債務人擁有商業資產。
破產法庭也可以免除企業全部或部分債務。 第十一章破產通常在企業價值高於其資產總和的情況下尋求和授予; 換句話說,如果企業被出售或清算,企業會有很大的商譽作為“持續經營”而丟失。
什麼是擁有債務人?
債務人(公司所有人)在第11章破產期間成為債務人。
也就是說,債務人仍然擁有這項業務。 債務人擁有信託責任來管理業務並使其退出破產。 此人的行為類似於破產受託人,(根據破產法庭)負責“財產會計,審查和反對債權,並根據法院和美國受託人或破產管理人的要求提交信息報告”。
第11章如何為小型企業工作?
對於小企業來說,第11章是不同的,並且一些特殊的規則適用於這些商業破產。 小型企業案例有兩種資格:
- 債務人必須持續經營,債務2566美元或更少。
- 沒有債權人委員會(一組同意商業資產如何分配給債權人的債權人)。
本案中的持有債務人必須提供初始財務報表,包括最新的納稅申報表,資產負債表,經營報表, 現金流量表和其他報表。 小型企業案例需要受託人進行更多的監督,包括頻繁的報告和財務報表。
小企業第11章破產的好處是,它可以比傳統的第11章破產更快地完成。
什麼是第11章破產程序?
破產程序從與破產律師會面開始,破產律師可以幫助您決定哪種破產形式最好。 你需要在你所在的州進行破產申請,因為破產是一個國家驅動的過程。
請願書是破產程序的正式開始。
請願書包括提交重組計劃的意圖。 通常,您的企業將被分配一個受託人,他將通過重組過程來指導業務。
披露聲明在破產程序開始時也是必需的。 美國法院網站說這個披露:
必須包含有關債務人的資產,負債和商業事務的資料,足以使債權人能夠對債務人的重組計劃作出明智的判斷。
自動保持和第11章
在第11章開始時會設置一個自動中止。這個中止可以防止在這個過程中對業務進行判斷,收集活動,取消贖回權和收回。 中止給債務公司留下了喘息的時間,並允許代表公司進行談判以解決財務困難。
第11章破產結束時會發生什麼?
在很多情況下,企業可能會從第11章中重新出現並繼續正常運作。 在其他情況下,重組後的業務可以在一段時間後出售。
第11章適用於任何類型的企業,包括獨資企業, 有限責任公司(LLCs)和公司。
欲了解更多詳情,請參閱關於美國法院網站第11章破產基礎的文章。
免責聲明:本文和本網站上的內容僅供參考。 作者不是律師或稅務專業人員。 每個企業的破產情況都不一樣,破產的法律和法規。 如果您正在考慮企業破產,請找一位可以幫助您完成此流程的破產律師和財務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