誹謗誹謗或誹謗罪
什麼是誹謗? 什麼是誹謗和誹謗?
誹謗是通過向他人作出虛假陳述(書面或口頭)而損害他人聲譽的行為。 與每次充電一樣,可以採取防禦措施來對付充電。
誹謗的前提是一個人的名字具有價值,如果該名字被銷毀,那麼摧毀它的人應該被支付。在美國, 舉證責任 (證明該案件所必需的證據數量)是通常是原告 。
誹謗和誹謗都是誹謗行為。 誹謗正在誹謗某人,而誹謗則是口頭誹謗他們。
我如何為誹謗或誹謗訴訟辯護?
聲明是真實的
如果聲明屬實,則不存在誹謗。 在刑事案件中,關於某人過去的真相只有在該人實際上被定罪時才是真實的; 如果有人被指控殺害某人,這並不一定是真的。 如果有人是被定罪的強姦犯,你不能通過告訴人們這個事實來誹謗他。 畢竟,這是公共記錄的問題。
在公民(私人)案件中,必須以書面證據證明事實真相。 例如,如果您想表明某人抄襲了某本書,您必須能夠顯示抄襲的書面證據以證明該聲明的真實性。
必須有傷害
原告必須證明他或她的好名字已經受到損害,以使誹謗起訴罪名成立。
如果你說別人是一個“不守規矩”,沒有人相信它,那就沒有害處。 另一方面,如果你說有人是一個不守規矩,並且銀行拒絕給這個人一筆貸款,他或她會因為誹謗而對你提起訴訟。
順便說一句,這就是為什麼一些誹謗訴訟是以1美元的罰金結算的。
事實上,這是說這個人受到了傷害,但並不多。
必須有溝通
必須證明該聲明得到了傳達。 如果你寫了一些關於某人的信息,而你沒有將信息發送給任何人或發布,則不存在誹謗。 通信需要消息的接收者以及發送者。
例如,如果您寫了一本關於某人的書,並將其放入抽屜中,並且有人發現了該書並將其發布,您是否傳達了它?
已經同意
如果您可以證明原告同意該聲明,例如在面談中或書面同意聲明中,則不存在誹謗。 這是另一個應該有書面表示同意的情況。 在“他/她說”的情況下證明同意並不容易。
特權或豁免可以聲稱
反對誹謗的常見防禦是特權或豁免。 有許多類型的特權,但最常見的是絕對特權和合格特權。
即使聲明是惡意的, 絕對特權也是免於誹謗的。 絕對特權是立法者最常提出的要求。 例如,如果參議員在參議院發表講話,並表示某某人是懦夫,就很難誹謗她。
另一個共同的特權是合格的特權 ,它保護新聞界免受書面或口頭陳述的誹謗指控,除非它們被證明是惡意的。
這是意見,而不是事實陳述
如果可以證明陳述是意見而不是陳述事實,則陳述可能不會被認定為誹謗。 作為辯護理由的意見取決於上下文,包括發表聲明的人的身份和推定的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