夥伴關係vs LLC - 差異和相似之處
合夥企業和有限責任公司的成立
成立合夥企業和LLC的過程是相似的。
這兩者都是通過在企業想要運營的州進行註冊而形成的。
合夥企業是一種由幾個共同所有者組成的業務類型,稱為合作夥伴。 夥伴關係是在一個州註冊的,根據合作夥伴的專業和所有者的意願,可以有幾種不同類型的伙伴關係 。 與通常發行股票的公司不同,合夥人直接分享業務的利潤和虧損,具體取決於其百分比份額。
只要所有百分比合計達到100%,合作夥伴的所有權份額可以是任何百分比。 合夥人在業務形成時確定合夥份額,這一決定是合夥協議的一部分。
就像一個合夥企業一樣,一個LLC成立於一個特定的國家。 企業向州政府的國務秘書提交組織文章 (在某些州,組織證書)。
LLC所有者被稱為成員。 大多數有限責任公司根據經營協議運作 ,該協議定義成員百分比並回答其他“假設”類型的問題。
合夥企業和有限責任公司的責任
責任保護的差異是合夥企業和LLC之間唯一最大的區別。
在合夥中,每個合夥人對合夥債務負有個人責任。 此外,每個合作夥伴對所有其他合作夥伴的行為負有個人責任。
相反,有限責任公司是專門為其成員提供責任保護的 (因此稱為“有限責任”。如果有限責任公司與成員的個人事務保持分離,則有限責任公司成員僅對商業債務承擔責任實體以他們的個人貢獻為限。
在某些情況下, LLC成員可能會承擔個人責任 :
- 如果企業和個人之間沒有明確的分離
- 如果一個或多個成員親自擔保商業貸款
- 如果會員參與欺詐或非法活動超出了會員的職責範圍
- 如果一個或多個成員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的事務管理不善。
有限責任公司的成員如果親自簽署對這些債務負責的,也需要對該公司的特定債務負責。 例如,如果有限責任公司購買建築物,並且有限責任公司會員簽名也親自擔保抵押貸款,則該成員對該貸款負責,如果該公司無法支付的話。
合夥企業和有限責任公司的稅收
合夥企業和有限責任公司是“ 傳遞 ”徵稅實體。
也就是說,稅款通過個人納稅申報表傳遞給所有者(合夥人或成員)。
合夥企業每年在1065表格上提交一份合夥報稅表,但合夥企業不應納稅。 相反,會為每個合作夥伴生成附表K-1,顯示合作夥伴在該年度份額中的利潤或虧損的金額。 然後,合作夥伴將本附表K-1與其個人納稅申報表一併提交。
有限責任公司不被IRS認定為徵稅實體。 因此,多成員有限責任公司以與合夥企業相同的方式徵稅 ,將收入或損失轉嫁給每個成員的個人納稅申報表。 單一成員有限責任公司作為獨資經營者徵稅,提交附表C以及個人納稅申報表。
合夥企業和有限責任公司的利潤和損失分配
對於兩個商業實體而言,利潤和損失直接分配給所有者。
與公司不同,沒有股東,也沒有向所有者提供股票。
註冊和記錄合作夥伴和LLCs
如果合夥企業沒有在國家註冊,那麼對於保存記錄或會議記錄沒有具體要求。 合作關係可以以任何適合合作夥伴的方式運作。
由於有限責任公司受到國家要求的約束,並且必須與成員的個人事務保持嚴格分離,所以有限責任公司有一些要求保留記錄和召開會議。 請與您的律師聯繫,了解您所在州的要求。
在一個州內建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和合夥企業必須定期向各州報告 。 通常這些報告是每年或每隔一年到期。
有限責任合夥企業:一個特例
一些州允許合夥製成有限責任合夥 。 在這種類型的商業實體中,合夥人不能免除合夥債務的責任,但可免除其他合夥人的行為責任。 在LLP中,所有合作夥伴都具有相同的總體管理職責。 許多專業人員組成LLP來保護合作夥伴免受其他合作夥伴的不當行為索賠。
本文和本網站中的信息旨在為一般性內容,並非旨在為稅務或法律建議。 每種情況都不一樣; 在決定以合夥或LLC或其他形式組建企業之前,請與您所在州的律師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