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FDA監管,cGMPs對於業務成功至關重要
製藥和生物技術公司遵循cGMPs,以確保他們的產品符合特定要求,包括特性,強度,質量和純度。 良好的生產規範由食品和藥物管理局(FDA)監管。
有許多聯邦法規與cGMP相關,如果不遵守,可能導致刑事處罰。 有兩個與藥品製造商有關的特定法規,一個用於生物製品,另一個是管制電子記錄和電子簽名的法規。
過於謹慎,一些公司選擇採用超出cGMP規定的做法,程序和風險管理系統。
聯邦法規(CFR)
聯邦法規(CFR)是聯邦政府一般規則和永久規則的編纂。 CFR包含由聯邦機構執行的法規的完整正式文本。
CFR分為50個代表符合聯邦法規的廣泛領域的標題。 每個標題分成章節,分配給發布有關該廣泛主題領域的法規的各種機構。 每章分為幾個部分,涵蓋特定的監管領域。 然後將每個部分或子部分分成若干部分 - CFR的基本單元。
有時部分進一步細分為段落或子部分。 有關CFR中具體信息的引文通常會在章節級別提供。
CGMP和製藥行業
與製藥和生物技術公司的cGMP有關的CFR是:
- 21 CFR第210部分 - 製造,加工,包裝或持有藥物的現行良好生產規範; 一般部分
- 21 CFR第211部分 - 現成製藥業良好生產規範
- 21 CFR Part 600 - 生物製品:通用
- 21 CFR第11部分 - 電子記錄; 電子簽名
一般來說,21 CFR Part 210管制cGMP用於製造,加工,包裝或持有藥物。 第210部分包括在法規中使用的定義,例如批次,批次等。
21 CFR Part 211適用於成品藥品的cGMP。 例如,通過塑料容器浸出的液體藥物可能會被第210部分覆蓋,但是在運輸之後破裂的藥丸很可能會被第211部分覆蓋。
21 CFR第600部分與生物製品有關,包含關鍵定義,建立標準,設施檢查要求和不利經驗報告要求。
21 CFR第11部分包含電子記錄和電子簽名指南。 第11部分界定了電子記錄和電子簽名被認為是可靠,可靠和等同於紙質記錄的標準。 第11部分也適用於以電子格式向FDA提交的意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