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回報 - 日益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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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種用來吸引買家進入券商的營銷工具是回扣。 賣方經紀人向代理人提供的佣金的一部分在交易結束時或結束後被記入/退款給買方。

這在所有州都不合法。 司法部認為,回扣買方的能力對消費者的競爭和降低價格很重要,並試圖讓各州採取反扣稅法來廢除這些法律。

當然,要求100名房地產專業人士回扣他們的想法會得到熱烈的討論。 對減少佣金的任何做法存在很大的阻力,但回扣越來越受歡迎,並且越來越受到人們的歡迎。 一般來說,買方的退貨比例為購買價格的1%,約為買方代理佣金的三分之一。 這不是雞飼料。

根據我自己的經驗和我在度假住宅市場的試用期,如果有任何新業務提供回扣,我真的沒有太多收穫。 由於當時房屋的中位價格超過40萬美元,度假購房者似乎沒有註意到我的在線營銷。 我聽說在第一次和入門級購房者市場中,回扣可能意味著新家具。 支付回扣的機制各不相同,有時可能在結束文件中,但並非總是如此。 有些放款人在HUD上顯示的退款存在問題。

作為直接折扣方法折扣

買家回扣不必為折扣買賣提供任何折衷。 一些券商提供包括所有正常服務的回扣。 這是一種純粹的營銷策略 ,假設券商可以在每個買方交易中以較低的收入維持盈利。

如果經紀公司有大量的房源清單,買家回扣可以帶來更多的買家,並增加收入,當經紀人連接買家與自己的房源,通過雙重代理,指定的代理或交易經紀處理雙方。

退款作為次級服務的權衡

隨著互聯網為買家帶來大量的上市信息,他們中的許多人可以找到他們想要在線購買的房產。 至少,買家可以通過在線查看候選房產清單,觀看虛擬旅遊並自己駕車前往酒店,從而縮短候選房產的名單。

一些券商向這些買家提供回扣,並且不提供代理伴隨他們出場,依靠開放的房屋和上市代理進入。 如果沒有其他方法可以找到買家進入房產,則通常可以單獨購買顯示服務。

買方回扣的讚成和反對

任何能夠為消費者提供更多選擇並可能為他們所需的服務節省資金的東西通常是件好事。 當擁有必要知識的買家可以自己完成一些物業位置的工作並通過這樣做來節省資金時,這是一種市場效率。

有些人批評這種商業模式,因為他們認為,買家正在接受貨幣回扣,因為工作被強加到必須出示財產的上市代理商身上。 也有人擔心,一些買家可能會錯過一位好的買家代理會指出的財產的消極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