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核心競爭力

小型企業也可以擁有核心競爭力

定義:

核心競爭力本質上是一個企業很好的區別於其他企業。

這是一個非常普遍的核心能力定義。 但是,隨著該術語轉變為一般用法並且適用於各種規模的企業,廣義定義是必要的。 原定義僅適用於大型企業。

核心競爭力的由來

核心競爭力的概念起源於公司戰略的資源基礎方法; 這個概念最初由CK介紹

普拉哈拉德和加里哈默爾。 在公司的核心競爭力 (1990)中,他們將核心競爭力描述為公司能夠很好地滿足以下三個條件的事情:

它提供消費者的好處;
2.競爭對手模仿並不容易;
它可以廣泛地用於許多產品和市場。

顯然,核心競爭力的嚴格定義排除了小企業,因為大多數企業無法滿足第三種條件。

更包容的定義

幸運的是,隨著時間的推移,核心競爭力的概念已經發展。 然而,所有的定義都包含了競爭優勢的概念。

對核心能力的最新定義是“公司開發的關鍵能力或優勢,使其具有競爭優勢,並為其長期成功做出貢獻”。 核心競爭力很難讓競爭企業複製。

請注意,“核心”一詞不表示奇點; 一個企業可能擁有多個核心能力。

成功的企業傾向於擁有以下幾項核心競爭力:

擁有強大核心競爭力的企業示例

沃爾瑪 - 沃爾瑪是全球最大的零售連鎖店,2017年全球銷售額超過480億美元。

該公司在全球擁有超過11,000家店鋪。 沃爾瑪的核心競爭力包括:

蘋果公司 - 蘋果是全球市值最大的公司。 事實上,如果蘋果是一個國家,其市值已經轉化為國內生產總值,它將成為全球第二大的國家。 它在全球擁有超過10萬名員工,並在2017年創造了2300億美元的收入。蘋果擁有非常強大的核心競爭力:

Costco - Costco是全球最大的會員制倉庫連鎖店。 憑藉全球740多個倉庫和每年超過1000億美元的銷售額,Costco以下列核心競爭力為榮:

也被稱為:核心競爭力,核心競爭力。

示例:企業可以具有各種不同的核心能力,例如營銷,客戶服務或人力資源的核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