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會成員的職責是什麼?

創辦公司的首要任務之一是成立公司董事會 。 前三名公司官員是董事會主席/董事長,公司財務主管和公司秘書,我們將關注這些人。

這些人將通過創業和運營來指導公司,他們全面負責公司的運作。

總的來說, 董事會的責任包括對公司財務狀況的信託責任,確定公司使命和願景的責任,以及對製定政策和對員工行為進行審查的監督。

公司人員與行政人員

正如你將會看到的那樣,公司的官員對整個董事會的職責有特定的義務。 在規模較小的企業中,董事會成員通常會承擔行政責任。 在這種情況下,個人的責任就會增加。 例如,如下所述,公司財務主管的責任限於監督和政策,也可能承擔日常財務責任以支付賬單和稅款。

戴上行政員工帽子可能是必要的,但要注意日常職責要求個人承擔不同類型的責任。

如果沒有支付工資稅,那麼有責任查看這些稅收的公司財務負責人可能會因不繳納這些稅款而承擔個人責任。 在選擇和運營公司時,了解公司董事會責任非常重要。

董事會主席/董事會主席

董事會主席或總裁負責董事會的整體運作,並確保採取一切適當的行動。

具體來說,董事會主席/總裁:

公司副總裁

公司的副總裁可能沒有特定的職責,但應該能夠在需要時填補總裁的職責。 通常,副董事長主持特定委員會或具有董事會章程或臨時決定的其他常規職責。

公司董事會秘書

董事會秘書全面負責創建和維護公司記錄和其他重要公司文件。 包含在這個職責中:

公司董事會司庫

董事會的財務主管對公司的財務狀況負主要責任,但不承擔日常的責任。 包括在董事會司庫的職責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