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抵押協會對“離境居留”指導方針進行了重要調整

除了房利美已經公佈的關於如何計算收入的一些承保指導方針的變化之外,他們還對遷居購房者如何計算離開住宅的負債(和收入)做出了重大調整。

什麼是離境公寓?

聯邦抵押協會和房地美將出租住宅定義為目前由借款人擁有和居住的房屋,希望抵押新房。

當前擁有房屋的借款人在決定購買新的主要住宅時通常有三種選擇。 他們能:

2008年7月,房利美和房地美大幅度收緊了有關離境住宅的承保指引。 2013年7月,他們終於放鬆了他們。

“離境居留”承保指引變更

在金融危機的高潮期間,有時過分狂熱的“離境居住”指導方針被強加於人,儘管持續了6年多,但本來是暫時性的。

這項政策的目的是確保借款人有足夠的能力和財政儲備來成功管理多個物業。

2008年7月,聯邦抵押協會就所擁有的其他財產製定了這些核保指引:

  1. 他們需要驗證目前住房的30%的股權。 (這減輕了他們可能正在考慮對老房子進行“策略性違約”的擔憂,需要AVM(自動評估模塊)或評估來證明其權益狀況。

  1. 租賃收入必須記錄在一個完全執行的租賃協議。 租約可能是每個月一次。

  2. 貸款人需要保證金和存款證明的副本。

  3. 不允許家庭成員或與借款人建立關係的個人的租金收入。

  4. 核實租金收入的75%可以用來抵消住房費用。

現行的新準則現在將刪除或放寬這些繁重的資格中的一些。

最重要的是,房利美正在取消30%的股權要求。 他們還允許那些計劃通過簡化關於即時使用租金收入的準則來保留和租用其當前住所的更多自由。

更重要的是,如果購房者的合同目前居住地出售,他們不再要求您在結束新交易之前關閉該交易。

直接從馬的嘴巴:

當借款人擁有抵押不動產時,該物業的狀態決定了現有物業的PITIA(您的全面每月本金,利息,稅收,保險和房主協會支付)在新的抵押交易的資格條件中應如何考慮。

如果借款人擁有的抵押財產是藉款人目前正在等待出售的主要住宅,但在主體交易之前不會關閉(所有權轉讓給新所有人),貸款人現在可以使用已執行的已執行購買合同超過融資應急階段,從借款人的債務收入比例中消除當前的抵押貸款支付。

當借款人將其當前主要居所轉換為投資性房地產時,抵押貸款機構應繼續遵守標準租金收入和財務準備金要求。

這兩項變化都是合理的和逾期的。

這些變化也受到房地產和抵押貸款專業人士的歡迎,此外許多房產買家以前受舊承保指引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