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1c3之前應該開展一項新的非營利組織籌款活動嗎?

謹慎可能是你最好的選擇

啟動非營利組織經常想知道他們是否可以在獲得免稅資格之前籌集資金。 例如,一位讀者問:
“我想開辦一個非營利組織,為單身父母提供就業人員配置,還有一個自由的住房和教育機構。是否有辦法籌集資金以獲得啟動資金,而不必將IRS表格轉發給非營利性組織批准?運營資金是我們機構需要的。“

我邀請了專門從事非營利組織的舊金山律師艾米莉陳解釋。 這是她的回答:

“組織可以在獲得501(c)(3)免稅資格之前進行籌款,但這些捐款不是免稅的。

如果該組織隨後獲得豁免並且豁免日期早於繳費日期之前,那麼捐贈者可能有資格對該繳款進行減稅,這可能需要對該捐助者的個人納稅申報表進行修改。

如果申請是在註冊成立後的27個月內提出的,豁免一般追溯到註冊日期。

否則,豁免在申請提交日期被確認。

組織不應向捐贈者提供稅務建議,但應通知捐贈者他們沒有被確認為免稅且申請正在等待(如適用)。 他們不應該說他們肯定會獲得501(c)(3)的地位。

另外,組織應該確保他們的州立公司是有序的。 如果他們在本國以外的地方籌款,他們需要在計劃籌款的州進行詢問申請 。“

雖然正如Chan說的那樣,在獲得免稅地位之前可能會進行籌款,但在您作為非營利組織並成為您所在州的非營利性機構中,您可能需要等到501(c)(3)來自國稅局。

如果您後來被起訴, 公司將保護您的個人資產。

在成立之前,您親自負責處理捐款的方式。 讓捐助者認為他們的捐款可能是免稅的,直到你確定你的合法身份為止也是不明智的。

如果您需要在被納入IRS之前開始籌集資金並正式指定為非營利組織,您可能需要考慮可以為您提供捐款的財務贊助商 。 財政贊助商只是另一個願意為您處理捐款的非營利組織。

底線是你在正式免稅前必須小心籌款。 它可以完成,但前提是你遵守所有的法律要求。

本文僅供參考。 它並不打算成為法律建議。 檢查其他來源,如IRS,並諮詢法律顧問或會計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