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租戶可以在加利福尼亞修理和扣減
房東對房屋維護的責任
根據房東租客法,業主有法律責任保證其出租物業處於可居住狀態。
這不僅包括最初在物業正確安裝所有設施,還包括隨時間維護這些設施,以便繼續達到健康和安全標準。 在加州,房東的維護義務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 確保租賃是防水的 - 包括屋頂,外牆,外門和窗戶。
- 所有的管道和天然氣已經完成編碼並處於良好的工作狀態。
- 租戶可以使用適當的供水和垃圾處理系統。
- 所有加熱都已完成編碼並處於良好的工作狀態。
- 所有的電器都已完成編碼並處於良好的工作狀態。
- 建築物的內部和外部清潔,沒有灰塵,碎片, 囓齒動物和害蟲 。
- 業主提供適當數量的垃圾桶和容器狀況良好。
- 所有的樓梯間,欄杆和地板狀況良好。
- 所有入口門都必須安裝死螺栓。
- 確保所有的窗戶都有適當的安全和鎖定機制。
- 確保所有公共區域的門都有符合當地防火規範的門鎖。
- 確保每個設備至少有一個工作電話插孔。
租客必鬚髮出通知
如果租戶在該房產中發現健康或安全違規行為,則租戶必須提供房東的通知。
該通知可以是書面或口頭的,但必須通知業主該問題必須修復。
業主沒有回應
如果房客已經向房東發出書面通知,說明需要解決的健康或安全問題,而且房東沒有解決問題,租戶有兩種選擇:
1.維修和扣除 -如果房東沒有解決問題,那麼在加利福尼亞州,房客可以自己進行維修或僱用人員為他們修理。 租戶可以從月租中扣除維修費用,但費用不能超過一個月的租金。
2.搬出房屋 -如果房東沒有解決導致該單元為“不可住”的問題,那麼房客可以搬出房屋。 離開出租物業後,租客不負責支付任何額外的租金。 在加利福尼亞州,租戶在任何12個月內都不能將房屋遷出兩次以上。
租戶有合理的時間採取行動
租客有合理的時間進行修理和扣除。 根據加利福尼亞州法規,此合理時間為30天。 如果租客在通知房東需要修理的30天內沒有採取行動,那麼解釋為什麼修理沒有盡快完成的舉證責任落在租戶身上。
租戶疏忽
如果出租單位的健康和安全問題是由租戶的疏忽或未遵守承租人根據加利福尼亞州法典1941.2規定的義務造成的,或者承租人未能遵守這些義務限製而導致的,則承租人將喪失修理和扣除或騰空房屋的任何權利房東有能力做出必要的修理。 這些包括:
- 保持設備清潔衛生
- 妥善處理所有垃圾和碎片
- 正確使用所有電氣,氣體和管道裝置
- 保持所有電氣,氣體和衛生設備處於清潔狀態
- 不允許任何客人損壞,損壞,摧毀或移除住宅的任何部分。
- 僅將租賃的每個區域用於其預期目的。
加利福尼亞州修理和扣減代碼
如果您想閱讀加利福尼亞州有關租戶修復和扣除能力的代碼,請諮詢加州民法典§§1941.1,1941.2,1941.3,1941.4,1942和1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