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用預扣稅是非員工(包括獨立承包商 )和其他交易所需的預扣所得稅。 雇主不需要扣除非僱員的所得稅 ,除非個人的納稅人身份證號碼無法驗證。 換句話說,如果非員工的納稅人身份證號碼無法驗證,雇主必須扣留非員工的所得稅。
在這種情況下,您將收到國稅局的通知。 本文討論這些通知並解釋您在收到通知時必須執行的操作。
什麼是“B”通知? 如果我收到此通知,我該怎麼辦?
“B”通知是IRS的備用預扣通知,表明非員工的納稅人身份證號碼丟失或不正確。 當您收到第一份國稅局通知時,您必須:
- 在收到通知後30天內立即開始扣除該非員工工資的28%的稅率
- 將“B”通知的副本發送給個人。
- 向個人發送一份IRS W-9表格,並要求填寫並寄回給您,以便發送給IRS。
如果您找不到納稅人,納稅人拒絕填寫W-9表格,或者“B”通知因無法送達而退回,您必須立即開始向該人支付預扣稅(稅率為28%)。
什麼是第二個“B”通知? 本通告必須做什麼?
第二份B通知告訴個人納稅人聯繫國稅局或社會保障局,以獲得正確的納稅人身份證號碼。 作為雇主,您不需要做任何事情,除非繼續從納稅人的付款中扣除所得稅。
什麼是“C”通知? 我收到此通知時必須做什麼?
“C”通知是美國國稅局的備用預扣通知,聲明非僱員已低估了收入並需要扣繳預扣稅。 當您收到第一個“C”通知時,您必須:
- 在收到通知後30天內立即開始扣除該非員工工資的28%的稅率
- 向個人發送或提供“C”通知的副本。
如果您收到“B”通知或“C”通知,您必須繼續扣留,直到IRS通知您停止預扣。
如果對如何處理有疑問,請始終開始對個人支付預扣(按28%的比例)。 讓納稅人與國稅局整理納稅人身份證問題。
報告和支付預扣IRS的備份
當你從一個人的收入中扣除預扣稅時,你沒有完成IRS。 您必須向IRS支付這些扣繳稅款,報告您所做的付款,並在個人的1099-MISC中包含備用扣繳信息。
備份預扣付款
備用預扣款不是通過與員工收入相同的流程完成的。 使用電子資金轉賬(EFT)分開付款。
- 如果所有備用預扣款的總額在年內低於2,500美元,您可以連同年度報告表(IRS表格945)(見下文)付款。
- 如果總額超過2,500美元,則使用半週或每月計劃。 但請記住,不要將這些付款與僱員的這些付款包括在一起,以確定使用哪個計劃。
有關更多詳細信息,請參閱第11章IRS出版物15。
報告備用預扣款
您必須在表格945年扣繳聯邦所得稅的年度報告中報告您為備用預扣所收取的款項。 945表格應在納稅年度後一年的1月31日到期。 因此,對於2016年預扣稅,您必須在2017年1月31日之前向IRS提交945表格。
向獨立承包商報告年度備用預扣款
請務必在每年的表格1099-MISC中包含每個合同工的總備份預扣款。 在下一年的1月31日之前將它交給該人並在IRS中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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