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公司擁有員工的工作嗎? 還是由員工? 獨立承包商的工作如何? 誰擁有它? 在僱用創造性員工或承包商之前,您最好確保您知道這些問題的答案,並且準備好將您的理解寫下來,並由雙方簽字。 知識產權法庭的案件可能很難,除非您與您的創意人員簽訂了“與僱用工作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的協議。
什麼是工作出租?
為僱用而工作是一個與工作產品所有權有關的概念。 一般來說,員工所做的任何工作都是雇主的財產。 例如,如果一家工程公司僱用一名工程師來創建可授予專利的軟件或硬件,那麼“招聘工作”的概念就已經生效,而工程師的創意就是公司的財產。 對於作為獨立承包商聘用的工程師來說,情況通常也是如此 - 工作是僱用它來完成的實體的產物。 因此,出租工作概念是版權法的一個例外,其中作品由創作者擁有。
例外的工作為僱用概念
Galvani法律的Tom Galvani指出:
一個企業不一定擁有其工人創造的所有東西。 所有權問題歸結為許多因素,其中最主要的是就業合同的存在。 員工通常會生產業務所擁有的工作 - 如果他們在工作中編寫備忘錄,則業務擁有該備忘錄的版權。 但是,就業合同可能會改變僱員工作的處理方式,可能是通過擴大或縮小業務所擁有的定義。 而且還取決於什麼樣的工作是在什麼時間創建的,以及用什麼資源創建的。
另一方面, 獨立承包商可能擁有自己生產的工作。 這取決於許多因素,例如業務與承包商之間是否存在協議,有爭議工作的性質,何時開始關係以及何時簽署協議。
有時甚至不清楚這名工人是一名僱員還是一名獨立承包商。 企業是否擁有工人創造的財產取決於企業對工人的控制,工作所需的技能,給予工人的福利程度,工人的稅收待遇以及其他一些因素。
每種情況都是不同的,規則或因素不能一概而論。
為什麼書面合同是必要的
聘請工作的問題是將每項協議書寫的另一個原因。 不成文的假設可能會回來咬你。 特別是員工並不總是理解他們的工作是你的財產的概念,因此讓他們簽署合同有助於明確誰擁有什麼。
免責聲明:此信息和Tom Galvani的報價並不打算用作法律建議。 如果您在特定情況下需要幫助,請聯繫您自己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