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和仲裁的兩個過程往往是混淆的。 它們是兩個不同的過程,是解決個人,家庭,團體和企業之間衝突的替代方法。 我們將著眼於調解和仲裁,各自如何運作,以及它們有何不同。
在今天的商業世界中,越來越多的合同包括仲裁和調解作為訴訟的替代方案(法院解決糾紛)。
在您簽署包含這兩種爭議解決方案中的一種或多種的合同之前,或者您同意使用其中一種流程解決商業糾紛之前,您應該對他們以及他們之間的相似點和差異有更多了解。
調解如何工作?
調解是解決誤解的一種方法。 在爭議中,引入第三方調解人協助雙方達成和解。 在很多情況下,調解員無權作出有約束力的決定。 調解勝訴的一些好處是:
- 這是私人的和保密的,而非公開的審判。
- 調解員是客觀的,並有助於各方探索替代方案。
- 調解過程有時用來代替訴訟,但更多的時候是用來解決糾紛 ,直至需要訴訟或仲裁。
- 這個過程比一個漫長而昂貴的試驗要便宜。 雙方分擔調解員的費用。
- 考慮到雙方的爭議已經解決,以後繼續開展業務或個人關係的可能性要大得多。
- 調解員可以提出創造性的解決方案或住宿。
根據美國仲裁協會(AAA),約85%的調解導致和解。 如果雙方不能通過調解達成一致,他們可以進行仲裁或訴訟。
仲裁如何運作?
仲裁是向公正的人提交爭議的最終和有約束力的決定的過程。 在仲裁過程中,法律證據規則不適用,也沒有正式的發現過程。
仲裁員可以要求提供相關文件,仲裁員在審核後提出意見。 和調解一樣,這個過程可以很快安排和解決,而且它比訴訟要少得多。
仲裁與調解 - 它們如何不同
- 仲裁是一個聽證過程,各方將爭議提交給某人作出決定。 調解是一種便利和談判過程,由經過培訓的調解員協助各方達成協議。
- 調解是非正式的; 仲裁是正式的。
- 調解的目的是解決誤解,而仲裁的目標是在爭議中作出決定。
- 調解員無權強迫各方作出決定; 仲裁員作出強制性和(通常)具有約束力的決定。
- 在調解中,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撤回; 在仲裁中,一旦開始,通常不會有撤回的可能。
仲裁與調解快速比較圖
| 仲裁 | 調解 | |
| 負責人 | 仲裁人 | 中間人 |
| 正式非正式 | 正式 | 非正式的 |
| 目標 | 關於爭議的決定 | 解決誤解 |
| 而不是試驗? | 是 | 沒有 |
| 誰做決定 | 仲裁人 | 各方可以決定 |
| 強制性? | 也許 | 沒有 |
| 決定的執行 | 仲裁員的決定通常具有約束力 | 各方不必通過協議結束這一過程 |
正如你所看到的,這兩個過程都有商業糾紛解決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