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的企業是原告或被告
什麼是發現過程?
商業訴訟通過民事訴訟程序處理。 另一個過程犯罪系統有不同的發現程序。
訴訟(訴訟)過程中最重要的部分之一是發現。 發現過程是一個事實調查過程,這是實際審判之前的預審過程的主要部分。 發現的目的是收集信息並讓訴訟雙方知道這些信息。
發現的細節是所有企業主都應該注意的。 當你被要求提供文件或出具證詞時,你需要知道該怎麼做。
為什麼發現過程很重要?
很多訴訟都沒有通過審判(他們是在庭外解決的)。 但幾乎所有的訴訟都經歷了發現過程,因為這個過程發生在案件進入法庭之前。
在發現過程中發生的事情以及所發現的信息都會影響案件是否會受審。 此外,如果證人無法在審判中作證或文件無法在審判中使用,那麼從發現過程獲得信息對案件來說可能至關重要。
在發現過程中收集的所有信息都應該視為在宣誓後發出。
如果你是在誓言中提供信息或證詞,那麼你正在作出正式承諾說實話。 是的,這是說你發誓要“說出真相,全部真相,只有真相。” 一切都是“宣誓”的假設同樣適用於在發現過程中提供的信息以及在法庭上的證詞。
重要的是要記住,躺在誓言之下被稱為“偽證”,這是一種嚴重的罪行。
法官在發現中的作用是什麼?
發現過程是在法官的警惕之下進行的。 法官不參與,除非在過程中解決糾紛。 例如,如果一方希望提交文件,而另一方聲稱產生文件會違反機密性或專有信息(由企業所有),則法官會裁定。
發現過程如何工作?
發現過程涉及雙方提出的訴訟請求。 要求可以提供任何將提供事實陳述的信息。 這個過程的目標是向另一方提供事實。 可以同意的事實越多,過程就越順利。
發現期間收集兩種信息:文件和證詞。 在任何情況下,你都會得到生產文件,質詢和作證的最後期限和具體要求。
要求發現特定訴訟的文件可能包括事實陳述或質疑陳述。 質詢是發送給有信息的人的問題和答案文件。
必須提供對這些問題的答复,並在宣誓之後。 其他文件必須按照法院的要求提供,並且再次假設這些文件是在宣誓後發出的。 文件不能以任何方式改變。
信息也可以通過詢問可能的證人和專家通過證詞進行收集。 可以親自或通過視頻進行介紹。 如果該人不能作為證人出庭,可以使用通過證言收集的信息。
其他信息可能會通過請求入場(請求對方承認或否認陳述)和生產請求(文檔)來發現。
可能被要求供詞的人可能是專家證人或其他證人。 大多數情況下,證人必須證明他們的工作方式或他們的工作。
發現過程如何處理特定情況的細節取決於案件的發生地點。 大多數州通過統一的法律委員會的指導方針來遵循聯邦的程序,但是一些州有自己的程序。
在民事案件中發現可能需要數月時間,這取決於證人的可用性以及製作文件和收集信息所需的時間。 案例不會繼續,直到發現過程完成。 許多民事案件在發現後得到解決,雙方達成一致。
小額索賠案件中是否有發現?
由於小型索賠案件不包括漫長的預審過程,因此發現不屬於此過程。 文件和信息通常由各方提供給聽證會。 例如,如果您的企業聲稱為所提供的服務付款,則會將您的文檔顯示服務確實已呈現。 在這些情況下,雙方仍被視為宣誓,基本上聲明所提供的信息是完整和真實的。
有哪些技巧可以幫助我使用發現過程?
- 盡可能遵守最後期限。 提供最後期限要求的內容。 如果你不能遵守,你可能會要求更多的時間。 例如,如果您需要在特定的日期提供保證金,但無法完成,則應該有一個請求新日期的流程。
- 認真對待它。 這是嚴重的。 你將會宣誓。 如果你提供證詞,確保它是完整和真實的。 如果您需要出示文件,請不要試圖改變它們或隱藏一些文件。
- 聘請律師。 如果您是訴訟當事人(原告或被告),您肯定會有律師代表您。 如果您不是訴訟當事人,並且您是企業主,請聘請律師為您提供所需的任何信息,以保護您的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