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錄出租物業的狀況 - 基礎

租戶入住前後要做什麼

作為租戶簽署的租賃協議的一部分,他們同意將出租物業的租賃資產保持原樣,除了正常磨損之外,就像他們第一次搬入時一樣。為了幫助解決未來的爭議,業主應該記錄出租房屋搬遷前和搬遷後出租房產所在州的情況。 以下是關於這個過程的五個基本問題。

出租物業條件的4個理由

出於以下原因,有幾個原因可以在租戶搬遷之前充分記錄出租物業的狀況:

兩種方式來記錄出租物業狀況

有兩種方法可以記錄出租物業的狀況。 你應該做每個房間的手冊清單,你應該為每個房間拍照。

何時記錄出租單位條件

在租戶搬入物業之前,應該記錄物業狀況。 該單位應該是空的,並且不應該有任何房客的財物。

如果您允許租戶在走動之前移動自己的物品以記錄該情況,則永遠不會知道某個物品(如前門)是否因租客移入而損壞。 當租戶搬出去時,你應該再次記錄出租單位的情況,以確定是否對單元造成了損壞。

哪些租賃單位要歸檔

您應記錄構成租戶實際居所的財產的所有區域,以及租戶可能進入的任何公共區域,例如後院,前廊或洗衣房。 很顯然,要證明租戶是否在他們的住宅外面破壞了地區,但記錄下來的條件總是好事。

包含以下內容的區域:

誰應該記錄出租單位狀況?

房東或您信任的人(如物業經理)應該執行此項檢查。 您可以決定是否自己進行檢查,或者在執行此檢查時是否讓租戶出席。

無論採用哪種方式,您都應該簽署租戶簽名並核對清單的日期,同意財產狀況或對任何物品持異議,並列出他們為何不同意該項目。 租戶還有能力執行他或她自己的檢查行動,並可以為自己的記錄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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