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業的基本商業法律結構

形成零售業務的選項

開始零售業務時選擇最佳業務所有權形式時應考慮幾個因素。 您選擇的業務結構類型可能會影響您業務的多個方面,包括稅收,責任和退出策略。

以下是美國企業所有權的一些基本形式。 州與州之間有不同的變體,因此請務必與您所在州的國務卿辦公室確認具體要求和細節。 建議在提交必要的文件前諮詢律師和/或會計師討論您的情況。

  • 01 - 獨資企業

    獨資經營者是擁有非法人企業的個人。 由於沒有獨立的合法業務實體,因此這是最簡單和最容易形成的結構。

    獨資經營者的利益是稅收法規和儲蓄。 缺點是可以訪問運行零售商店所需的服務; 像銀行,信貸額度或投資者。 由於你自己在沒有“保護”的情況下,貸款人只有你的個人信用記錄才能做出決定。 所以,作為獨資經營者,您因業務的任何債務或損失而處於困境之中。

    即使您選擇這種類型的結構,請注意不要將您的個人資金與商業資金混在一起。 雖然合法,但會計師很混亂。

  • 02 - 普通合夥

    夥伴關係是兩個或兩個以上人之間的商業關係。 這個業務結構中的每個人都貢獻勞動力,資本,並分享企業的利潤和損失。

    並非每個合夥人都必須擁有相同的股權,也不必每個合夥人都有相同的責任或時間承諾。 例如,您可以在零售商店中有一位合作夥伴,只需在您需要時為您提供資金,但不參與商店本身的運營。

  • 03 - 有限責任合夥企業

    這種結構對於像律師事務所或醫療機構這樣的服務機構來說很常見。 但是,對於零售店而言,這不是一個好的結構。 這種類型的公司限制了合作夥伴的責任。 例如,如果一方被起訴,其他方不能承擔責任。 所以,再次,感官的律師事務所,而不是你的零售商店。

  • 04 - 有限責任公司

    這種類型的企業所有權結合了公司和合夥制結構的幾個特徵。 主要好處是公司所有者的個人責任受到保護。 因此,例如,客戶可以起訴有限責任公司,但不是個人所有人。 它可以保護您的個人資產免受可能因業務而產生的任何訴訟。

  • 05 - 公司

    公司由其總部所在的州規定,並被法律認為是一個獨特的實體,可以徵稅,可以被起訴,並且可以簽訂合同協議。

    如果你是一家商店,這不適合你。 它需要大量的監管和文書工作。 如果你有一個小的連鎖店,這個結構是最好的。 由於必須在一年內處理的稅務和法律文件數量大大增加了您的損益表中的專業費用成本,因此運營成本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