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項目勞動協議
項目勞動協議特徵
項目勞動協議用於確保大型項目的節省,生產力,工作穩定性,及時完成和高質量的工作 。 通過使用項目勞動協議,業主可以獲得更好的勞動力條件,獲得更高的生產率,不間斷的勞動時間,爭議解決程序,安全條件以及持續獲得工藝。 解放軍招標必須公開公正,不能歧視不守承包商。 根據2009年2月6日白宮行政命令的規定,許多聯邦政府資助的項目都需要項目勞動合同。
項目勞動合同條款
這些是可以用於項目勞動協議(PLA)的一些常見協議條款 :
- 不允許罷工,禁止停工,不減速或中斷勞動。
- 工會程序應以僱用為準,而在同一工藝下工作的特定數量的外部僱員只能由其相應的勞工組織代表。
- 時間表和合同時間規定是標準化的,以獲得節省,提高效率和減少干擾。
- 工資率和附加福利是根據集體協議進行談判的。
- “項目勞工協議”期間禁止勞工升級條款。
- 提出和批准解決糾紛的方法和替代方法 ,如替代性爭議解決,仲裁程序或任何其他具體指示。
- 解放軍的安全要求和合規也包括在內。
項目勞工協議反對事實
由於以下原因,許多建築組織和公司不贊成使用“項目勞動協議”:
- 為員工提供附加福利的公司還必須直接向工會的信託基金計劃支付另一部分附加福利。
- 根據非工會學徒計劃招收的技術工人被禁止在解放軍項目下工作。
- 非工會工作人員必須參加工會計劃,參與建設項目。
- 項目勞動合同可能會增加20%的建築成本 。
- 不到20%的實際工作人員加入工會組織。
- PLA中所需的工作條件規則會增加人工成本,並將這些規則傳遞給項目的開發人員。
項目勞動合同:示例項目
一些使用Project Labour Agreements的項目是:
·波士頓中心動脈項目(“大挖”)
·波士頓會議中心
·美國航天局的卡納維拉爾角發射操作中心(現稱肯尼迪航天中心)
·密西西比州的John C. Stennis航天中心
項目勞動合同行政命令
根據第13502號行政命令,鼓勵機構考慮在大型建設項目中使用項目勞工協議。
這項由巴拉克奧巴馬總統簽署的行政命令指出:
- 項目勞動合同應用於超過2500萬美元的大型建築項目。
- 由於雇主之間缺乏協調,“解放軍”應盡量減少施工延誤 。
- 項目勞動合同將根據平等就業機會標準逐項評估。
- 中國人民解放軍應當包含“抵制罷工,停工和類似工作中斷的保證”。
- 要求解放軍使用是由該機構自行決定的。
項目勞動合同相關立法
目前正在向參議院和眾議院提交兩個項目,以保持公開競爭和聯邦政府對聯邦政府承包商在聯邦政府和聯邦政府資助的建築項目中的勞動關係保持中立。
這些項目是HR 735和S. 119:“ 政府中立合同法” 。 這兩個項目都得到了AGC和其他建築專業組織的青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