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仲裁中 ,雙方通常不代表律師。 仲裁員被選中,雙方都有機會出席。
證據規則不適用。
仲裁員的決定是最終決定,不可能對仲裁員的決定提出上訴。 許多消費者,特許經營,僱傭和其他商業合同包括仲裁條款; 其中一些條款要求強制性仲裁。
仲裁的好處
仲裁倡導者聲稱,它具有勝訴而非訴訟 (訴諸法庭):
- 仲裁程序的速度和非正式性被認為是許多企業選擇訴訟仲裁的主要原因。 在很多情況下,仲裁可以是一個較短的過程,如果不需要律師,可以降低成本。
- 與法院和陪審團選擇不在雙方之手的法庭案件相比, 仲裁雙方對選擇仲裁員具有控制權。
- 俄勒岡州司法部說:“有時候,如果各方想要,仲裁員可以決定法官不被允許決定的事情。”
- 仲裁是一個不太正式的流程,這使得流程更快。
- 仲裁聽證會是私人的,結果不屬於公共記錄。
仲裁的缺點
另一方面,那些反對使用仲裁的人引用了這些問題:
- 缺乏正式的證據程序,這意味著您依靠仲裁員的技能和經驗來整理證據,而不是法官或陪審團。 不存在質疑或證詞,仲裁中也沒有發現過程。
- 缺乏正式的上訴程序 ,以及程序的(通常)具有約束力的性質。 如果您是有約束力的仲裁的當事方,並且您想抗議仲裁員的決定,那麼除非有理由相信仲裁員有惡意或有偏見,否則您可能無法這樣做。
- 消費者合同和僱傭合同中的強制性仲裁條款往往有利於公司而不是僱員或消費者。
- 仲裁員可能沒有偏見。 如果仲裁員在爭議中有一方偏袒某一方的歷史,則不能選擇該仲裁員,而不是針對具有偏袒一方或另一方歷史的仲裁員。
- 仲裁聽證會不公開可能會使一方處於不利地位 。
仲裁比訴訟更好嗎?
你常聽到的常識是仲裁費用較低。 但事實並非如此。 許多公司讓律師幫助他們進行仲裁,仲裁員的成本可能很高。 一項由企業法律顧問完成的研究表明,在19起案件中,仲裁實際上比訴訟更為昂貴,仲裁的中位時間比同類訴訟案件長兩個月。
在許多案件中,案件得到庭外解決,縮短了時間並節省了大筆資金。 另一方面,仲裁員在聽到雙方之前不願“解決”。
如果您正在考慮在合同中設置仲裁條款,或者如果您面臨必須與仲裁條款簽訂合同的情況,請在作出是否仲裁決定時考慮這些優點和缺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