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商品和服務稅(GST)?

您的小企業是否需要收取消費稅?

定義:

GST(商品和服務稅)是“對加拿大大部分商品和服務的供應徵收5%的稅”(加拿大稅務局(CRA))。

在仍有省級商品和服務銷售稅的省份,除省級零售稅外(即在薩斯喀徹溫省,馬尼托巴省和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還徵收商品及服務稅。 在紐芬蘭和拉布拉多,新不倫瑞克省和新斯科舍省,PEI和安大略省,GST與PST (省銷售稅)合併,以創建HST (統一銷售稅)。

請參閱如何為所有省份和地區的當前GST / PST / HST費率開具發票

誰必須支付GST / HST?

作為消費者,您需要支付所有應納稅商品和服務的GST / HST,但零稅率和豁免商品和服務除外。 總是有例外。 省和地區政府以及原住民並不總是需要支付GST / HST。

作為一家企業,除非您有資格成為小型供應商(如下所述),否則您必須向所有應稅貨物和服務收取GST費用。

非居民消費者是否可以收回在加拿大購買的商品上的GST / HST付款?

非居民消費者不能收回在加拿大購買(並且佔有)貨物支付的GST / HST,除非他們能夠在購買後60天內證明貨物是從加拿大出口的。 買方必須填寫所需的進出口文件,並由邊境當局蓋章。

安排供應商直接將貨物運至加拿大境外的地址的購買者不會被收取GST / HST費用。

什麼是免除GST / HST的項目的一些例子?

另請參閱加拿大稅務局的豁免商品和服務。

什麼是零評級項目的一些例子?

購買者不支付零稅率項目的消費稅; 然而,賣方可以要求進口稅收抵免以收回與該物品的銷售有關的購買或支出所支付的GST / HST。 例子:

我的企業需要收取消費稅嗎?

加拿大稅務局(CRA)認為是小型供應商的企業無需收取GST / HST費用。

GST / HST小供應商被定義為獨資經營者合夥 企業公司,其在過去四個連續日曆季度或開支總額為公共服務機構(例如非營利組織)的開支前的總應納稅收入為30,000美元或以下在過去的連續四個季度裡應納稅收入為5萬美元或更少。

但是,有些企業不允許申報小供應商身份; 例如,出租車和豪華轎車經營者無論年收入多少,都必須註冊GST。

如何註冊和收取/匯出GST / HST?

如果您不符合小型供應商的資格並提供應稅貨物或服務,您需要收取,收取並免除貨物和服務稅。 基本過程是在加拿大稅務局註冊GST賬戶 ,跟踪您收集和/或支付的GST / HST,並且每季度完成併申報GST / HST納稅申報表(或任何您指定的報告期限是)。

您可以針對您支付或欠的“消費稅(您在商業活動中使用,消費或供應的購買和費用”(CRA))申請進項稅抵免 (ITC)。

有關發票模板示例,請參閱:

帶有GST和PST稅收的示例發票模板

含統一銷售稅的樣本發票(HST)

簡單發票的發票模板(不收稅款)

也可以看看:

關於GST / HST常見問題的答案

HST:您的小型企業需要了解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