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小型企業與個人破產

當我們談論小企業破產時,如果企業不是公司,那麼個人破產和小企業破產之間沒有太大區別。 一般來說,破產是企業或個人從不可償還的債務水平中獲得救濟的法律途徑。

一旦提出破產申請,“中止程序”即生效,從而防止無擔保債權人開始或繼續針對債權人追討債務。

在個人破產的情況下,訴訟的中止阻止(例如)債權人扣押債務人的工資。

對於無擔保債權人而言,訴訟程序的中止使得公平競爭的程度更加明顯,以致一個債權人在償還債務方面沒有獲得優勢。 請注意,破產程序可以由無擔保債權人發起 - 債權人可以提出請求,如果債務人的欠款超過1000美元,債務人最近承擔破產行為,例如未能支付債務,支付欺詐,避免債權人,秘密處置或隱藏資產等。

有擔保債權人通常不受破產的影響,因為他們有權收回個人或公司發布的抵押品作為債務抵押品 ,例如債務人的財產抵押或商業設備留置權。

個人或非註冊破產

如果一個人的企業是獨資企業或合夥企業,在法律上是他們的業務,所以當他們面臨破產前景時,他們的所有資產都會涉及,破產程序也是一樣的。 換句話說,企業的資產不能與其個人資產分開,因此小企業破產實際上是個人破產。

合併商業破產

由於企業是獨立的法人實體,因此小型企業破產對於註冊企業而言是不同的。 經營一家公司的業務給了小企業主責任保護; 這是企業的資產是沒收的,而不是個人的。 這種例外情況是(在許多情況下需要保證債務融資 )企業主已經將個人資產抵押作為債務的擔保(例如個人財產抵押等)。

否則,破產程序與個人破產基本相同 - 公司被迫或自願尋求破產保護; 公司的所有資產都交給了破產管理人,他們將其出售並分配給債權人。

請注意,如果您的公司被納入並且無法免稅並且被迫申請破產,那麼加拿大稅務局(CRA)將優先考慮公司對所有其他有擔保債權人的資產。 還要注意的是,如果有源源不斷的扣除( 所得稅 ,就業保險, CPP )或未支付的銷售稅(如GST / HST ),公司董事也可能會承擔責任。

破產統計

據加拿大破產管理局稱,2015年加拿大共有121,609人破產,比2014年增加3.0%。

其中58,203份為消費者建議書。 申請時2015年所有破產案的總資產為10,474,489,079美元,總負債為14,125,879,957美元。

2015年企業提交的破產數為4107件,比2014年下降2.7%,其中1,018件是提案。 申請時2015年所有企業破產案的總資產為680,664,124美元,總負債為5,944,924,099美元。

申報破產的替代方案

消費者建議涉及就部分債務進行談判,以換取債權人免除剩餘款項。 消費者建議對獨資經營者和合作夥伴具有主要優勢,因為與聲明破產不同,您的個人資產不承擔扣押責任。

從債權人的角度來看,消費者建議比破產更可取,因為它允許他們至少收回未償還債務的一部分 - 在破產程序中,他們可能會損失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