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需要了解捐贈者披露信息

用這些做法保護自己和捐助者

慈善非營利組織501(c)(3)必須遵守許多國稅局規則,以換取相當可觀的稅收優惠。

2018年生效的新稅法不會改變非營利組織向捐贈者披露的義務。

雖然新的稅法使得捐助者在門檻改變後採取慈善稅收減免相當困難,但無論如何,非營利組織將明智地向所有捐助者提供所有適當的披露。

以下是與您的籌款活動有關的最相關法律清單。

Quid Pro Quo的貢獻超過75美元

“Quid Pro Quo”只是一種交換。 捐贈者在非營利機構的情況下給予某些東西並得到其他回報。 例如,您的捐助者可能會給您250美元,然後在您的年度盛會上收到晚餐。 但這頓飯只需要150美元。 其餘的250美元將被視為捐贈。

向捐贈者建議多少錢是一份禮物以及多少錢用於晚餐是很重要的。 捐贈者知道他可以從他的所得稅中扣除多少,這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他選擇逐項扣除他的扣除。

如果貴組織收到超過75美元的捐款,然後提供捐贈物品或服務作為回報(有時稱為“禮品贈金”),則必須向捐贈人提供書面披露聲明,其中包括以下內容:

示例:您的組織從捐助者處獲得150美元,並且您向他提供兩張價值50美元的音樂劇票。 你的披露聲明會說:

“感謝您150美元的慷慨捐助請注意,只有您捐贈中超過您收到的任何礼品價值的部分是可以免稅的,您禮物的估計公平市場價值(兩張演唱會門票)總共為50美元。 “

當您向捐贈者募捐或捐贈者捐贈時,您必須提供披露信息。 你只需要做一次。

在某些情況下,收到的禮物可能是IRS定義的“非實質性收益”。 這樣的收益少於捐贈的百分之二或106.00美元,以較低者為準(截至2016年)。 例如,您可以提供一個咖啡杯或帶有您的標誌的手提袋,購買500美元或更多的禮物。 禮物的價值將是“非實惠”。 請務必查看國稅局網站獲取有關此信息的最新信息,因為該數字可能隨通貨膨脹而變化。

250美元或更多的捐款

給予貴組織250美元或250美元以上的捐贈者只有在他們已經書面確認您的非營利組織的捐贈後才可以扣除該捐款。

慈善機構需要披露這些禮物。

儘管捐贈者必須提交他/她的納稅申報表後,該陳述才會到期,但一個良好的做法是,您在捐贈的“ 謝謝 ”時發表聲明。 並且應在收到捐款後立即發送確認書。

您的披露聲明應至少包含:

這些信息必須以書面形式提供,在招標時或收到付款時以及會引起捐贈者註意的方式提供。

你最好的選擇? 一個深思熟慮的感謝信。

如果沒有禮物或捐贈的意圖,一些購物,如在禮品店,不需要披露。

如果您的慈善不遵守披露規則,會發生什麼?

首先,您可能會失去捐贈者的信心。 他們需要您出於稅務原因進行披露。 其次,你的慈善可能會受到國稅局的懲罰。 您可能需要支付每次捐款10美元,才能提供捐款的正確確認和收據。 假設您在一次籌款活動中“忘記”向1000個捐助者發送確認書? 處罰可能很大。

披露是嚴肅的業務並且相對複雜。 確保你的開發人員和會計人員完全理解規則。

有關披露和證明規則的更多信息,請參閱國稅局網站IRS出版物1771慈善捐款 -證明和披露要求 ,或致電1-800-TAX-FORM。

本文僅供參考。 它並不打算成為法律建議。 檢查其他來源,如IRS,並諮詢法律顧問或會計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