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成員是否親自承擔非營利機構的債務?

緊張的未來非營利董事會成員經常會問這樣的問題:

“有人告訴我,如果非營利組織失敗,董事會的個人資產將是第一個被扣押的,這是真的嗎?”

謝天謝地,答案是否定的。

完全註冊的非營利組織享有與任何公司一樣的有限責任。

公司為公司董事和高管提供有限責任保護。

這一點很重要,尤其是如果組織接受並花費大筆資金,購買財產,僱用員工或簽訂租約和合同。

有限責任意味著組織的董事和管理人員對商業債務的個人責任有限。 債權人只能追求公司資產和保險以滿足公司發生的債務。

但是,只有當董事會履行了基本義務 (例如照顧義務)時 ,該原則才適用。 董事會成員在法律上有義務“在他或她為組織做出決定時採取合理的謹慎態度。

合理的謹慎是類似情況下“普通謹慎”的人會做的事情。“在商業界,一些董事會在不滿足這個要求時承擔責任......只是想想安然。

非營利組織成員可能承擔的其他責任包括:

只要非營利組織成立,董事會成員什麼也不做“壞”,他們應該沒問題

但是,請注意在非法人非營利組織的董事會任職。

在這種情況下,董事會成員在合併後的非營利組織中並未得到保護。 這些類型的非營利組織比您想像的更普遍,因此在同意在董事會任職之前,請檢查組織的公司文件。 如果您已經參與非法人非營利組織,請考慮納入合併的利弊 。 如果您採取步驟進入合併階段,您和您的董事會成員可能會睡得更好。

為了確保沒有任何法律行為能夠通過公司法的規定,大多數專家建議非營利組織購買董事和主管(D&O)責任保險,以防止某些類型的訴訟和其他類型的訴訟。

事實上,除D&O之外,還有幾種非營利組織應該考慮的專業保險 。 它們包括一般責任,工傷賠償或意外傷害保險,財產和汽車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