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CRA禮品稅規則

員工為員工和雇主提供一個好主意

遵循CRA禮品稅規則, 為員工提供禮品而不是現金獎勵,而且您和您的員工都將從您的加拿大所得稅中受益。 雇主可以使用禮品的總成本作為稅收減免 ,員工不必將禮品的成本作為其應稅收入的一部分進行申報。

CRA(加拿大稅務局)員工禮品稅收規則

一般CRA規則是,除了以下豁免外,給予員工的所有禮品都被認為是加拿大稅務局的應納稅利益

年度和長期服務獎勵被認為是分開的,即可能在同一年收到。

任何情況下超過500美元的任何金額均被視為應稅福利,雇主可能需要對其進行扣除(有關應納稅福利和來源扣除的完整清單,請參閱CRA的福利和津貼表)。

關於員工禮品收入稅政策的兩件好事:

但是,有一些限制。 如果您想在加拿大將您的員工禮品用作稅收減免,您必須:

1)小心你作為雇主給的東西。 很容易轉換為現金的禮品券或股票等物品將被加拿大稅務局(CRA)視為應稅員工福利 ,以及與績效相關的獎勵和獎金。

這包括:

2)確保員工的禮物是“正確的理由”。 加拿大稅務局的禮物和獎勵規則說:

“禮物必須適用於宗教節日,生日,婚禮或孩子出生等特殊場合......如果您因為任何其他原因而給予您的員工非現金禮物或獎勵,本政策不適用,您必須將該禮物或獎勵的公平市場價值包含在員工的收入中。“

但是,稅收減免是一種稅收減免,只要您保持在限制範圍內,這項有關員工禮品的加拿大所得稅政策可以使計算這些T4 單變得更容易,並為您的企業提供良好的稅收減免

雇主提供的股票期權

雇主通常以公司股票的形式向員工提供股票期權,股票購買計劃或獎金作為好處。

一般認為這是一種雙贏,因為當員工在企業中擁有直接的經濟利益時,他們有動力去履行最高級別的職責。 購買選項或共享禮品/購買可使員工以低於公平市場價值的價格購買公司股票,目標是在未來某個時間出售以獲取利潤。

以這種方式獲得的公司股票被加拿大稅務局認為是應稅收益; 然而,如果該公司是加拿大受控私人公司 ,則在該期權被行使或股票或賣出之前不會宣布該利益。

例如,作為卓越表現的獎勵,您可以讓最佳銷售人員選擇以每股5美元的價格購買1000股公司股票。 幾年後,銷售員行使選擇以每股5美元的價格購買股票,但股價現在每股價值10美元。

在這種情況下,銷售人員已經獲得5000美元的股票增值,並且必須申報5000美元作為就業收入。 雇主需要在行權期間將5000美元記錄在員工的T4分類中。

如果直接向員工提供股票或通過股份購買計劃進行折扣,則也適用應稅福利規則。 這可以推遲到股票被出售,如果股票持有至少兩年,員工可以要求扣除50%的利益。

員工津貼和報銷

您還可以為員工提供不徵稅的補貼和報銷,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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